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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24-02-06 04:03:38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文章吧!下面是漂亮的小编帮助大家收集整理的党费收缴制度通用6篇,欢迎参考。

党费收缴制度 篇1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8.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0.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1.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3.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5.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17.铁路、民航和金融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管理

1.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必须单立帐户,专款专用,党费帐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2.党费应当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库券以外的投资。

3.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基层和各级地方党委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基层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省以下各级地方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以及铁路、民航系统和军队所属的各级党组织,每年3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6.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4.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对违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费收缴制度 篇2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问题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33号,见附件一)和四川省委组织部转发通知(川组通〔2016〕55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在全院各教工(含离退)、学生党支部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教工(含离退)、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将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对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川组通〔2008〕75号)规定要求,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安排专人,精心布置,扎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把握工作进度,认真自查整改。学院党委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教工支部的统计工作要求从2008年4月以来到2016年11月,学生支部只需统计从入学以来的年份截止到2016年11月)。一是各教工(含离退)、学生党支部要在8月29日前完成自查自改;二是我院党委要在11月20前完成本单位专项检查。如有未足额缴纳党费的要按规定比例将党员补交党费上缴学院党委统一收齐后上缴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上缴不按时、不规范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专项检查和整改的详细要求见附件一。三是各教工(含离退)、学生党支部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如有未足额缴纳党费等情况才提交报告,正常缴纳党费的支部不再单独写报告)以及《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交运学院党委邮箱:jiaoyundangwei@。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学院将把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落实情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肃问责追究。各党支部在开展专项检查时,要严肃保密纪律,工作文件及有关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问题自查报告范文(二)

隆阳区政府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和区委关于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规定,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督查、严格公示,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党费收缴工作责任明确化。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工作责任人为首要,全面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党费收缴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党费收缴具体责任人,党小组长为党费收缴直接责任人,形成党费收缴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的责任体系,确保了党费标准核定、催收、计帐和上缴等日常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到了党费收缴及时足额,帐目规范清楚。 二是党费收缴工作标准精细化。针对党员收入的不断变化,办公室严格按照标准,核定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金额。 三是党费收缴工作公开阳光化。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公示制,确保党费工作收缴透明化。党支部每季度在党务公开栏向全体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公示支部全体党员党费缴纳情况。 四党费收缴工作分层定期化。为了进一步解决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缓缴、迟缴等问题,党支部进一步明确党员应缴党费的标准;同时建立了党员向党小组每月1日上缴党费,党支部每月15日前向机关工委上缴党费的分层定期收缴制度,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和经常化。 五党费收缴工作监督常规化。办公室党支部通过健全党费收缴等系列制度,把党费收缴工作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每年对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党支部每月实行党费收缴提醒催促制,采取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多种灵活度样的形式联络各党小组长,提醒和催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确保办公室党支部党费收缴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党费使用管理科学规范化。办公室党支部在使用和管理党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党费收缴制度 篇3

一、党组织及党费收缴及支出的基本情况

2、党费收缴的情况:20**年共收缴党费7552。4元,上缴总局党委组织部元,结余元。

二、主要做法

1、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总公司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总公司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在党费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总公司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党委办设专人负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党委书记多次过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少数个别党支部重视该项工作,并要求年度支部评先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

3、认真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总公司党委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3)党费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在单位规定留存的党费使用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严格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20**年,用于购买党员教育资料和开展各种党员的活动经费主要从行政开支。从行政共划拨28848.20元。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党支部未能及时收缴党费,往往是半年才收缴一次;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等等。

今后,我们将在总局党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政工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费自查报告(二)

一、党费的收缴情况

二、党费的使用情况

2、向各党总支下拨党费,共计20993.00元。

3、向各总支下拨党建活动经费8400.00元。

4、为党总支和党支部订阅年度《党建》、《当代陕西》等党刊共计支出1890.00元。

5、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订购党员学习资料等支出5680.00元。

6、党费利息税97.41元。

三、党费结存情况

四、党费管理情况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1、党费实行独立账户。

2、组织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工作,党费专款专用,党总支都和支部党费实行专人负责。因此,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作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无差错。

3、全院教职工缴纳党费以支部为单位,能够认真扎实地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上缴党费。实行组织委员工作责任制,组织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加强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好催收和上缴党费等日常工作,离休等大多数支部能做到按月收缴党费。党费上缴至组织部,组织部开具盖有组织部印章的收款数据。

4、簿、册齐备,手续健全。为了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组织部能够按照财务制度建立帐簿,统一印制了党费收缴登记簿。做到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

5、党费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用于党内的活动,没有超范围使用党费情况。

6、严格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印发了“关于陕西教育学院党费下拨的有关规定”,对党费的审批权限和使用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党总支对所下拨的党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7、实行党费收支公开。组织部坚持于每年年底将当年各党总支上缴党费的数额、上缴省委教育工委党费和党费使用、结存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关于××××年党费收支情况的通报”,印发到各党总支并要求基层党组织向本单位党员通报公布,以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8、我院各级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平时能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缴纳党费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增资后重新核定的标准,及时补交差额。

9、每年年底组织部都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内年报的重要内容,上报省委教育工委,以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今年6月份,又按照省委教工委的要求,对全院20**年至今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10、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全院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收缴的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使用票据等作为文书立卷的重要内容,以便长期备查。

当前,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党员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

2、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过组织生活,也影响到党费的缴纳。

今后我们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严格按照组通字[20**]2号、陕教工组[20**]16号文件精神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党费自查报告(三)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我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各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按规定党费计算的依据及时调整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各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3、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票据内容一致。

4、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创先争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在乡党委的带领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年度各支部负责考察确定4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群众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了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党费收缴制度 篇4

2017年开展的党费补缴工作总结

我们第五联合支部在规范党费缴纳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

过去也曾存在着有些党员不同程度违反交纳党费的规定,没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现象。为此,我们曾在支部组生活中专门学习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通知》,强调了党员缴纳党费的意义:即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的帮助,而且还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并再次重申了《》关于党费缴纳的要求——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必须按时交纳党费、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此后的工作中,我们支部在党费缴纳工作上有所进步,基本做到按时、足额。这一成绩的取得,主要有三方面的体会:

1、得益于广大党员对这项工作的理解。特别是老党员在那次学动调整了自己的党费缴纳金额和(或)时间。对于党费缴纳基数,我们有些党员一直有自己的看法,我们强调:加强党的纪律、遵守党费缴纳规定,意见可以保留,但规定需要执行。现在,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xx)出台会对我们的收缴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们支部有些同志因为考虑到自己工作比较忙,不能确定能否及时出席下次的组织生活,有一次性预缴半年甚至一年党费的现象,我们强调:按月交纳党费有利于起到经常提醒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作用。现在除我们了解的个别特例外,我们皆不预收一年的党费。

2、得益于我们对那些不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开辟了缴纳党费的其他通道——网上转帐由书记代缴,或者通知他们直接交至党委;对于因客观原因确实有困难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我们积极联系、同时将银行帐号告诉他们,要求他们配合工作按时缴纳党费;对于那些经常缺席,甚至故意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我们要求他们缴纳到党委,到党委补课。

3、得益于我们党委老师的辛勤努力——每次年底工作总结前,党委陈洁老师都会将我们党费缴纳汇总的表格做出来,让我们有机会再次催促那些因缺席组织生活而没有及时缴纳党费的同志补缴党费。

2017年开展的党费补缴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南组办[20xx]13号)和《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缓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南办字[20xx]14号)文件要求,区编办高度重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全办20xx-20xx年以来党费的补缴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员基本情况

区编办党支部成立于20xx年8月,现有正式党员5名。其中:20xx年新发展党员2名,20xx年新转入党员3名,20xx年转出党员3名。

二、党费补缴情况

1、高度重视。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为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党支书记负全责,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广大党员都能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无少交或拖交现象。

2、遵守要求。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补缴党费,存入区委组织部指定的银行帐户,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组织部,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

3、补缴情况。区编办党支部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党费补缴情况:应缴党费2474.5元,实收党费1858.5元,应补党费516元。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党费补缴情况::应缴党费3817元,实收党费1830元,应补党费1987元。

三、下一步工作

区编办党支部将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相关制度,强化检查督促;不断提升党费收缴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收缴政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自觉足额缴纳党费意识,将党费收缴工作更加规范化。

2017年开展的党费补缴工作总结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某某市一直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缴力度,强化党费管理,促进了全市党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标准,确保党费足额收缴

二、严格审批,确保按规定使用党费

党费收缴制度 篇5

一、党费收缴

1.机关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6.党小组要按月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并于月底前上交所在党支部。

7.党支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十五日前完成本季度的党费收缴工作,并将收缴的党费及时送交局机关党委。

8.党小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党员手册》中党员个人缴纳党费情况登记和《外经贸局机关党费收缴单》。

9.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二、党费管理

1.党费由机关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党费帐薄定期交局档案室归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办好交接手续。

2.党费统一存入指定银行,不得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

3.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检查。

4.机关党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党内培训;(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和慰问生病党员。(5)用于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党费收缴制度 篇6

我们今天这次会议是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和部署我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去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先后两次召开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专题就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研究、谋划和调度,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市委组织部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一系列会议精神的实际步骤和具体举措。刚才,郭部长宣读了《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抓好落实。下面,我围绕这次会议的主题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坚持标准,强化管理,扎实推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坚持标准是根本,严格管理是关键,完善制度是保证。具体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必须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执行标准不走样。做好党费收缴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标准问题。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早在199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就作出了明确规定,之后省市委组织部又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就党费收缴标准问题进行了反复强调。党费收缴标准,是党费收缴工作的核心问题,是党费收缴的基本尺度,是我们做好工作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实践证明,过来我们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执行标准不到位的问题。为此,我们这次会议对党费收缴的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希望各级党组织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务必做到不走样、不变通、不让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效落实,才能确保圆满完成我县党费收缴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们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搞好有固定工资收入人员党费标准的调查摸底。这次调查摸底,是继**年全县党费调查摸底后的第二次摸底,这项工作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我们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摸实情、查实底、求实效,做到一个支部一个支部地核准,一名党员一名党员地核实,不能马马虎虎,不能模棱两可,不能弄虚作假,确保不漏一个支部,不漏一名党员,要通过这次调查摸底,切实把各基层组织的党员底数弄清楚、弄明白,把有工资收入的每名党员的工资基数弄清楚、弄明白,把每一个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每一名党员应缴纳多少党费弄清楚、弄明白,切实为下步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情况,组织部与财政、人事等部门要逐一核实,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要推倒重来,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三是坚持制度不动摇。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中央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定,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这次会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党费收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比如党费管理专人负责、单立帐户、存入指定银行、帐簿管理、定期检查等制度,这些既是对中央规定的补充、完善和具体化,也是对省市一系列相关会议精神的系统化和具体化,必须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要把这些制度和要求贯穿和体现到党费收缴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落实到严格执行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中,落实到严格的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中。通过坚持制度不动摇,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把我县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抓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关键在党委,重点在支部,基础在党员。我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能否实现新的突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和抓落实的力度。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把我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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