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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汇编(汇总30篇)

时间:2024-01-21 10:32:38

买卖合同汇编(精选30篇)

买卖合同汇编 篇1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将施工中所切割的所有废铁出售给乙方。

一、废铁的'尺寸为600-1200米,3mm以上,生铁除外。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贰拾万元保证金,拉货时每吨一结否则甲方不予放车。

三、废铁按唐山铁厂价格为准,现行价每吨3100.00元(铁厂现行价每吨为3500.00元整),随涨随落。

四、拉货时装车由乙方自行装车,甲方不负责,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调派,随时来车。

五、从履行合同中,乙方不能随时来车,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甲方将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每天扣除一万元。

六、如乙方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甲方将不退还保证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2

出卖人(基地):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买受人(企业):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常山胡柚“三联三增”产销协作机制建立产销协作关系,以降低胡柚生产成本,提高胡柚品质,有利于企业组织生产,促进胡柚销售,经双方协商,特订合作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挂联基地基本情况:

挂联基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面积:______亩;总株数______株;树龄_______年;

二、挂联基地应达到的要求:

1、栽培技术标准:甲方严格按照农业部门制定的《常山胡柚“三联三增”挂联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接受企业等技术人员的指导,出口基地的则外按照出口基地标准执行。

2、甲方在管理形式上,要逐步达到“五个统一”即: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供应农资、统一销售产品,以确保产量和质量规格。

3、如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______年挂联基地产量应达到____公斤;二级果以上优质果率达_______%;其中特级果率达_______%。

三、挂联双方生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帮助甲方制定全年生产管理与桔园改造计划,为达到优质丰产示范的目标,根据基地实际情况双方共同做好如下事项:

①对基地进行行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对基地进行技术改造方面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⑨对基地配置生产工具方面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其它有关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权制定自己的企业生产与收购标准,但标准不能低于农业部门所制定的生产技术标准与国家、地方标准,并要求甲方予以实施。

3、乙方指派专人对甲方每年不少于4次的`实地技术指导和培训。

4、乙方积极为甲方提供物质、生产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各项服务。

5、甲方要严格按照乙方所提出的要求进行生产,如有变化需提前向乙方提出。

6、甲、乙双方有同等享受上级部门各种优惠政策的补助权利,其补助要求按照县有关文件执行。

五、挂联双方的产品收购:

1、按照常山胡柚“三联三增”协作机制,乙方对甲方挂联基地范围内达到要求的胡柚果品实行优质优价收购。挂联基地胡柚收购数量最少为:______公斤。

2、乙方收购胡柚的标准及价格:要求果形扁圆或高扁圆,具有本品种固有特征,包泽黄色或浅橙黄色,可溶性固形枷≥10.0。果面光洁,无溃疡病,基本无影响果面美观的未愈合的机械伤,特一级果的各种病虫、机械等危害斑累计不超过果皮总面积的%(建议5%~10%),二级果危害斑累计不超过果皮总面积的________%。

其中:特级果(φ85mm∽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分三批给甲方报酬万元整,第一批在第二批第三批

第六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报酬万元整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因办理房屋产权而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 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 cm碎石

0.5-1 cm碎石

0-0.3 cm碎石 1-1.5 cm碎石 0.3-0.5 cm碎石 砂 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1-20xx进行检验。

四、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 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 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1.45吨折方计算。

六、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政府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

买卖合同汇编 篇5

出卖人:____

买受人: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车库买卖合同。

买受人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系____小区__幢__单元__的业主,购买__号车库,属__结构,价款_____。

二、车库单独办理产权证,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面积为准。

三、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__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四、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五、乙方在使用车库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本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严谨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5、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慢行,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6、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7、本车库买卖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买卖合同汇编 篇6

编号:CJZY-ZN-

暖气片买卖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日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所需 材料的采购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所需材料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地点: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价格、规格及数量

详见附表(招标完毕后制作)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散热器组对,整组出厂的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1.5倍,要求实验时间为2~3分钟,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2、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3、散热器支架、托架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

4、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

5、厂商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技术文件。

6、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及时维修、维修不好无偿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工期,且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及价格变更

1、合同价款为乙方送至甲方商城遗址安置小区(紫楠小区)工地仓库

落地价(并按要求码放整齐)。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一旦签定,产品的单价就视为包括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及劳务,无论该杂项及劳务是否表明于本合同中。

3、产品进场后如需对物资数量进行增减进行调整,应按合同单价多退少补。

4、合同单价的变化:无论市场价格上调或下调,均不予调整,由乙方承担市场风险。

第五条 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负责在交货地卸车并码放整齐(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乙方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验收指包括外观、规格型号、数量等的初验),则该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所有运送到工地现场或仓库的一切材料均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和保护妥当,以防因运送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所有包装用料均不会退回乙方。

第六条 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个供应要求

1、乙方必须配合工程之需用设备计划。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该等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及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误的情况下,供应一切合同要求的设备材料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工程材料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

2、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并提供卸车条件。

3、在乙方所供材料出现问题后在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

2、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需在产品进场验收的同时提供该系列产品的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

3、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详见各种技术文件),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钢材产品应为同行业产品名牌或同类产品名牌。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

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5、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随叫随到。

6、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十日后进货。

第九条 验收

1、甲方有权力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2、材料进场后甲方将按国家标准及设计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乙方并将负责材料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3、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第十条 货款结算

产品进场后付至该批货款的 %,验收合格后支付95%,余款等质保期过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十一条 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

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质量问题的,保修期内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并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工期以合同为准(经双方确认),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20xx元。质量出现不合格乙方全部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买卖合同汇编 篇7

需方(甲方): 中泽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乙方): 山西宏志祥贸易有限公司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黄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中泽苑工地现场所缺回填土。

二、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供方送货到工地,并负责卸车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产品质量要求:乙方按照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为甲方提供合格的.黄土,黄土送到工地按保管员开具的入库单验收为准。

四、供货单价(包含税金、运费、装卸费):黄土 8元/m3(虚方)

五、付款方式:经双方约定,材料全部进场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三天提出每次订货计划,并及时通知乙方,以保证正常施工。

2、甲方材料员认真验收货物,对不合格货物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退货或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材料员负责对送达工地的货物进行保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黄土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供应所需黄土。

3、如遇甲方有特殊需要,乙方须保证按时供货,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七、其他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者违约时,按有关法律规定

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工程完工后,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8

原告周,男,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

委托代理人岑,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楼,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周诉被告黄、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委托代理人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楼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诉称,被告黄与案外人楼系夫妻关系,被告楼系黄与楼之女。20xx年3月,楼向原告购买电梯配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75,000元。原告依约向楼交付货物后,楼陆续支付货款147,500元。20xx年12月20日,楼出具欠条一张,确认欠原告127,500元货款未付。20xx年11月2日,楼死亡。现认为,该笔欠款发生在楼与被告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其生意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故该笔欠款系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黄应予归还;被告楼系楼法定继承人,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支付欠款。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黄支付原告货款127,500元;被告楼在继承楼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黄、楼未到庭应诉,亦未书面答辩。

经审理查明,被告黄与案外人楼系夫妻关系,被告楼系双方婚生女儿。20xx年12月20日,楼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称:欠周xx127,500元,注:其余货款已清。20xx年11月2日,楼报死亡。20xx年2月23日,原告起诉来院,要求判如所请。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欠条、户籍信息等证据及原告当庭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楼欠原告货款的事实,有原告提供的楼出具的相关欠条为凭,原告与楼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可以确认。欠款日期发生在楼与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款数额为127,500元。在无证据证明原告与楼明确约定本案所涉欠款为楼xx个人债务,也无证据证明楼与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财产分别制,并为原告所明知的情况下,原告主张此笔产生于楼与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款为楼与黄夫妻共同债务,合法有据,原告据此要求黄支付欠款,合理合法,应予支持。被告楼作为楼法定继承人,遗产继承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告黄、楼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应诉、抗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周欠款人民币127,500元;

二、被告楼在继承楼遗产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50元,减半收取1,425元,由被告黄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谷丽云

买卖合同汇编 篇9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 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

经 办 人: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__栋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写字楼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

弄(新村)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写字楼______层,写字楼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写字楼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写字楼价格及其它费用:

1、写字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写字楼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写字楼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写字楼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写字楼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写字楼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写字楼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写字楼,甲方无权干涉。

9、本写字楼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汇编 篇11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

1.乙方授权甲方经销乙方宣酒绵柔型白酒。

2.乙方授予甲方在合肥市销售宣酒绵柔型白酒的唯一经销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收到货物后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负责宣酒绵柔型白酒在合肥市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并需事先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同意。

3、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每季度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并应随时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他类似商品的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收到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电传代销订单为准发货,运费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货后应立即以电传方式通知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2、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佣金,佣金结算按月计,佣金提取比例为发货总金额的30%。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X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不得向经销地区以外的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应当转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若有买主希望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订购,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经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后可以供货,但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5%的佣金。

3、若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一个月内未能向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提供至少50%的订货,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可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六、代销期限及延长协议:代销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7日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若一方希望延长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据顶。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王阳明 代表签字:

20xx年10 月10 日20xx年10 月 10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12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按自愿平等的原则,就需方购买供方中央空调端配套器材签订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元) 交货期限及数量 备注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FP-85WA-G30,风量850m3/h,制冷量4.5kw,余压30Pa 台 150 670 100500 合同签订生效收到预付款后15天内供货 盾安

新风空气处理机组 GXⅢ70(Ⅲ)D,风量7000m3/h,制冷量139.1kw,余压370Pa 台 5 11380 56900 盾安

总计 157400

最终优惠价 1550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壹拾伍万伍仟元整

二.以上产品供方按照需方要求设计制造,并经需方确认。实际发货有变更的,以需方在“产品发货单”回单联上签收视为认可。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三.履行方式和费用:

1.需方自提,运输及其保险费用由需方承担。

2.供方仓库提货,由供方代办运输,将货送到:宿迁威尼斯酒店 ,卸货由需方负责。运费已包含在合同货款中;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

包装要求:工厂标准包装 ;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款中;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检验期限:按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检验期间为收货之日起三日内,需安装运行的为所供设备调试完成之日起一周内。在此期限内无异议,视为型号、数量、质量均符合要求。

六.设备安装:供方所供产品由需方负责安装,供方提醒需方注意应选择有安装资质的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操作规范负责设备和系统安装,并负责系统调试。

七.设备的调试:由供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调试。

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

第一条所有权瑕疵产权共有、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9;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

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按总房款的3‰向买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总房款、装修费用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甲方:乙方:)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13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桂林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办公设备年度协议供货商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供货协议和第号协议供货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中标相关设备供货涉及的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交货时间:_ __ _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厂规定和投标承诺提供质量保证。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①具备供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②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合格证明等。

八、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供方应向需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使用说

明书、交货清单等。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协议供货商提供采购申报表、协议成交通知书(附采购明细表)、合同、验收证明、发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标公司核对无误后,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十、售后服务承诺:供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配置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逾期交付货

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买卖合同汇编 篇14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 存量房坐落在合肥市 【区】 【路】 号 幢 室(车库等部位: ),权属证号为: ,类型: ,用途: ,结构: 。

(二)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 】【 】面积 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佰 拾 元,¥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 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合肥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 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 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 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买卖合同汇编 篇15

甲方(卖方) :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根据《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 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1、座落: 2、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 3、建筑面积: 4、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内装修及所有家具家电(洗衣机壹台、冰箱壹台、 5、房屋内装修及所有家具家电(洗衣机壹台、冰箱壹台、空调 贰部、电视贰台、沙发壹套、餐桌椅壹套、床叁张、厨房用品整套) 贰部、电视贰台、沙发壹套、餐桌椅壹套、床叁张、厨房用品整套) 。 椅壹套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按宗(单元及配套附属等)计算,转让价总 价款为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交易过户,同时 乙方支付给甲方 。

四、房屋支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乙方合计付清人民币: 时,将上述房屋按现状支付 人民币: 人民币 给乙方掌管,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关于转让过户和税费负担的约定:

关于转让过户和税费负担的约定: 双方约定共同办理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交易过户;在乙方取得房屋 所有权证后 10 日内申请办理水、 电及门牌证过户手续。 关于本房屋交 易过户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用途,总层数 2 m; 层,所在层次 层;

六、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卖的房屋没有产权和财务纠纷。 该房屋如不能办理 产权过户登记或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既已存在的.权利和财务 纠纷,概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逾期 逾期交房、逾期 逾期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交易过户、逾期 逾期配合 逾期 逾期 逾期 办理水、电及门牌证过户手续,自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 际履行之日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2%(月利率)的违约 金(若超过 15 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视甲方悔约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3 款执行) ;乙方逾 逾 逾期配合交房、逾期 逾期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交易过户、逾期 逾期办理 期付款或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水、电及门牌证过户手续,自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履 行之日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 2%(月利率)的违约金(若超 过 15 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视乙方悔约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3 款执行) 。 3、甲方若中途悔约,应在上述规定时限 10 日内无条件退还已付 购房款(不包括定金)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并赔款给乙方人民币壹 拾万元正;乙方若中途悔约,甲方有权取消定金并赔款给甲方人民币 壹拾万元正。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在交接房时结清。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 乙方 1 份。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年 11 月 11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 签订时间:__月__ 日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化肥(农药)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产地)计量单位数量(吨)有效成份(含量)单价(元/吨)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三、卖方应出示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肥料(农药)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代理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备案登记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 年__ 月 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__

五、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 ____运输,运费由____ 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 __年 月__ 日前以 ((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剩余价款应在 __年__ 月__ 日前付清。

七、 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 日内进行验收。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产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八、违约责任:

1、化肥(农药)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七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化肥(农药)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条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备案。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汇编 篇17

合约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汇编 篇18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油菜种植产品收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产 地

等 级

单 位

数 量

价格/保护价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质量要求:1、内在质量:油菜籽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观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种子提供方式为□甲方提供:□乙方自备,提供种子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种子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______;对种子验收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种子价格为_______元/_________(单位),合计:_______元,种子价款结算方式为□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收购定金:甲方□是/□否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___________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定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种植具体要求及对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收购运输办法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或工厂投售点。

第九条 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检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地点: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种植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买卖合同汇编 篇19

第一条 商品名称 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

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橱 柜 主 体 及 配 件 品 牌

品名 产地 材质 颜色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地柜

吊柜

台面

燃气灶

抽烟机

水槽

龙头

配件

其他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 元

第二条 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 ;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交货方式:(送货 / 送货安装 / 买方自提);送货时间: ;交货地点: ;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 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 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汇编 篇20

转让方:

受让方: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 ,房屋结构为 全框架 ,建筑面积 437.99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308.42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129.57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商 业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本合同签订之时,本房屋为期房,预计现房交付时间为 20xx 年 05 月 28 日,具体交房时间以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时间为准。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的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3 %,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 ±3 %时,甲乙双方按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第三条 价 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出售单价为人民币 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总金额为人民币 肆佰捌拾壹万柒仟捌佰玖拾元整(¥4,817,890.00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1. 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转让方支付 50% 的售房款,计人民币 贰佰肆拾万零捌仟玖佰肆拾伍元整(¥2,408,945.00元);

2. 受让方于现房交付之日起 3 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 50% 的售房款,计人民币 贰佰肆拾万零捌仟玖佰肆拾伍元整(¥2,408,945.00元)。

第五条 受让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受让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转让方对受让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罚金。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天按总金额的 5% 计收罚金。逾期超过 20 天后,即视为受让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受让方前期交纳的购房款人民币 贰佰肆拾万零捌仟玖佰肆拾伍元整(¥2,408,945.00元)作为违约金不退。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受让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转让方的过失造成受让方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受让方有权提出退房。

第七条 转让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其他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由转让方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契税及相关税费由受让方向国家交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昆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签字(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贰 页,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21

甲乙(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蔬菜的品种、等级、产地、商标、生产日期及数量如下:

第二条 订购蔬菜质量标准按以下第 项: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无公害食品标准;

(四)约定标准: .

第三条 蔬菜由 方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蔬菜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蔬菜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蔬菜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

(四)自然损耗:蔬菜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蔬菜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七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办理。

(一) 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蔬菜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蔬菜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蔬菜数量扣除自然损害部分后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蔬菜的,按逾期交付蔬菜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付蔬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蔬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价格另行商议;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蔬菜的,按少收蔬菜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的,按逾期接收蔬菜计划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汇编 篇22

甲方(供货方):

乙方(收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向甲方订购家禽,订购家禽的有关情况如下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价格

□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三、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家禽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家禽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四、检疫、验收

(一)检疫、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检疫、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检疫、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检疫、验收地点。

(二)检疫、验收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检疫验收完毕,乙方对家禽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检疫、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检疫、验收标准:

五、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家禽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家禽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家禽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家禽的,按逾期交付家禽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家禽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家禽;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家禽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家禽的,按少收家禽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家禽,按逾期接收家禽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23

草莓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草莓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草莓品种等级/规格单位数量交付时间保护价/固定价/市场价单价

元/( )总价

(元)

总计

保护价:交付草莓时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的,按照保护价成交;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成交价格。

固定价: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市场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交付草莓时的市场价为基准,协商确定成交价。市场价确定方式为: 。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品质要求:

草莓应当符合 □NY/T444草莓标准 □ 标准,标准编号为: ,且不得存在检出国家禁用农药或农药残留物超标的情形。

2.外观要求:

□果实新鲜洁净无异味 □果实着色度 %以上(不少于70%) □无霉变 □无汁液浸出

□形状、颜色及光泽符合品种特征 □无明显碰压伤 □无腐烂 □无病斑 □无尘埃泥物

□无外来水分 □带新鲜萼片 □无萎蔫变色 □ 。

3.等级标准和规格:同一等级果品应当形状、色泽均匀一致。

□特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一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二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三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4.乙方应当提供的书面资料: 。

第三条包装要求及费用

1.草莓由 □甲方 □乙方 负责包装(如选择“甲方”,本条下面内容无需填写)。

2.外包装质量要求:□包装牢固 □适宜装卸运输。

(1)如外包装为纸箱,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品名 □品种 □净重 □等级 □产地 □种植户、合作社或销售公司地址电话

□采摘日期 □包装日期 □注册商标(无注册商标可不选此项)及注册商标名称

(2)外包装为 材质,应当符合 。

3.内包装容器为 ,规格: ,包装容器应当清洁、无毒、无异味,对草莓应当具有良好保护作用。

本合同第一条“单价”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装费用(如选择“包含”,以下内容无需填写)。

4.包装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

包装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第四条 交付、运输及验收

1.交付地点: 。

2.运输方式:□甲方自提 □乙方运输至交付地点,草莓运输中应当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挤压,运输工具为 ,且应当保持整洁并配有防日晒、防冻和防雨淋措施。

3.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运输费用由 □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 。

4.验收方式及时间: 。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定金: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不超过总价款20%),结算时抵作价款。

□预付款: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结算时抵作价款。

选择定金或预付款方式的,剩余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为: 。

□货到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草莓交给甲方,甲方自验收合格后 日内分 次付清价款,付款时间分别为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价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草莓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草莓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拒收,或要求乙方采取退、换货或降价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交付草莓或擅自将草莓出售给他人的,□按照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双倍返还定金。

4.甲方未按照约定收受符合要求的草莓的,□按照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5. 。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24

融资租赁本身是由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两部分构成的,因此,为融资租赁而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均不同于传统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此处的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是融资租赁交易中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两部分,各自具有独立性,但又并不完全独立,而是在一定意义上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的`。就租赁与买卖的关系而言,租赁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成立,但合同自承租人收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时起生效。因此,若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解除,则融资租赁合同也就因标的物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同时,买卖合同虽由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但关于买卖的条件却是由承租人指定的,买卖的标的物是出租人用于租赁的物,因此,买卖合同在标的物交付前,若租赁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解除,买卖合同可以解除,但在当事人协议变更、解除买卖合同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须出租人、承租人及出卖人三方当事人同意。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租赁物的依据,后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两者缺一不可,构成联立联动关系。出租人与承租人和出卖人均形成正式合同关系,出卖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准合同关系。买卖合同虽是由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在买卖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前,出租人与出卖人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由于买卖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密切,出租人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承租人,而且买卖合同的条款往往是经承租人确认的,出租人和出卖人在变更买卖合同时,不得损害承租人的利益。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买卖合同的内容。

买卖合同汇编 篇25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电视、电话、宽带、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5).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6).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买卖合同汇编 篇26

一、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53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二、哪些房子属于集资房

1、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

单位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缴纳建房款,再委托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由于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缴纳的配套税费及利润,所以国家也一直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福利分房这种制度体制中。也就是说,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资格购买房改房,你就没有权利再集资建房,反之亦然。由于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故建设部发文,自自20xx年08月14日起,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但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集资建房政策没有取消,但审查已严格控制。

2、个人集资建房方式

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镇区域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政府牵头组织成一个社会团体(城镇住宅合作社),再由职工集资建造房取得住宅,比如说安居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方式也一直是国家鼓励与支持,但由于缺乏法律与行政法规的立法,且与地方政府通过利用国有土地经营城市和创造财富的执政理念冲突,因此,目前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对此持消极态度。目前国家实际上已经否决了该方式,而取代的是廉租制度、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限制商品房政策。

根据上文的表述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集资房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该集资房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同时还带来了集资房的类型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P2P中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P2P网贷系统,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但是P2P平台由于是线上交易,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作出了知识整理,仅作参考。

1、《合同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电子签名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从立法上赋予了电子合同应有的法律地位。

但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分析:

经我们向各地仲裁委员会、法院立案庭咨询,得到答复如下:

序号咨询对象咨询时间答复

1、上海仲裁委员会

()20xx年7月29日下午3点25分P2P网络借贷是新兴的事物,之前未处理过。立案需要携带电子合同等证据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必要时请示领导决定。

2、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xx年7月30日上午9点31分之前未处理过P2P网贷电子合同方面的纠纷,如果不能提供纸质形式的合同,则必须提供能证明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深圳仲裁委员会

()20xx年7月29日下午4点06分鉴于电子合同是新事物,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也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展现,需要携带电子合同等材料到立案庭进行现场确认,必要时请示领导。

4、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

()20xx年7月30日下午4点11分采用电子合同形式订立的合同,对方有可能以未签字为由,主张合同未生效,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平台须提供实际上已履行借款合同的证据(譬如说提供借款的转账凭证)。如能提供借款实际发生的完整证据链,即使没有电子签名,也可以立案。

5、北京仲裁委员会

()20xx年7月30日上午11点12分之前未受理过P2P网贷电子合同的纠纷,但受理过其他行业的电子合同纠纷。如对方认可电子合同,则仲裁不存在障碍;如对方不认可电子合同的`真实性,需要仲裁申请人签署《风险提示》,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对P2P网络借贷这一新兴的事物持保护、支持的态度。

6、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xx年7月29日下午3点33分如果不能提供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能以书面有形方式展示的电子合同,则立案可能存在障碍,需要领导审批。

从以上各地仲裁委员会、法院的答复可以看出:P2P网络借贷属于新兴事物,大多数仲裁委员会、法院对P2P网络借贷、电子合同比较陌生,仲裁委员会、法院立案仍然倾向于以书面形式、有当事人签名盖章的合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订立的合同证明力上可能会有瑕疵,仲裁委员会、法院可能会不予立案,或者是立案需要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批,程序负担加重。

如果是没有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该电子合同就是孤证,证明力较弱,需要平台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比如说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时的转账凭证、对方还款记录、催收证明等,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切实证明借款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已实际发生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法院等才会予以立案。完整的证据链能使仲裁或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减少诉讼风险。

鉴于现阶段司法实践中,各地区司法机关对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问题存在争议,同时,考虑到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在现行法律上的有效性,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运用、发展是大势所趋,从提升用户体验的角度考量,建议P2P网贷平台着手考虑采购具有相关资质、得到司法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电子签名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运用电子签名技术,解决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可视性不足等问题,补足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什么样的合同可以作出口头合同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本文就口头合同有无法律效力做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口头合同的效力认定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了解口头合同的相关内容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惑,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具体专业的解答。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是属于合同默认?我国法律对此有哪些相关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合同默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合同上的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

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成承诺。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默认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视为默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是十一条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以上就是这次小编为您带来的合同默认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没有在本文中得到解答,可以向我们的专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

一份合同只是要求了乙方要承担的责任,没有一条是甲方要承担的责任.双方都签字了.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请看下文。

一般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显失公平,但是具体的还要看这个合同是什么合同。

这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因此,我们认识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义,应当更多地从合同的实效力方面来理解,离开合同的实效力谈论合同效力,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因此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首先考虑你要实现怎么样的合同效力,然后细心地去审查合同的条款。

怎么认定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根据《合同法》第79条之规定及其解释,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无效的债权让与给他人,或者以消灭的债权让与给他人,都将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合同无效,让与人对受让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负赔偿之责。

有效的债权,应该从宽解释,只要是该债权真实存在且并未消灭,都应认定为有效。至于其能否实现,债权人不负有物的瑕疵的担保之责,因为债权人并不享有处分债务人之物的权利,他只负权利瑕疵的担保之责,只要债权是真实的,就应允许其转让。

2、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由于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减少乃至消除财产流转的障碍,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绝大多数合同债权能够被转让。

但问题总是有另外一面的,因为债权毕竟是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人身信赖色彩,为了尊重这样的社会关系,《合同法》第79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一般有一定的规律性,本文不在此赘述。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应作符合当事人合意的解释,但是我国合同法对于禁止让与的约定具有何种法效未作明文规定。

德国民法认定为有效,但在1994年德国商法典中增加了一项规定,即如果当事人是在商业交易中达成的协议,则在合同中的禁止让与条款无效;日本民法承认其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与日本民法持同样态度。根据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的原则,债权人违反禁止让与的约定而让与债权,如果债权让与合同符合有效条件,受让人只要是善意的,不管有无过失都取得该债权,债务人无权对抗善意的受让人,待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时,受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不过,债权人擅自让与禁止让与的债权,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受让人为恶意的债权让与效力,存在不同的观点。其中,债权效果说认为,让与行为仍属有效,但是债务人可以依据恶意提出抗辩,主张债权让与行为无效;物权效果说认为债权人负有不得转让的义务,违反约定之转让即为无效,在这里可以主张无效的不局限于债务人,第三人也可以主张债权让与行为无效,并且这种无效不仅是指债权让与对于债务人无效,而且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也归于无效,原因在于受让人明知该转让行为属于禁止之列而为之,那么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不具备合法之因素,故而准物权行为无效,不过,债务人事后承认该转让行为时,则可使之有效。

按照崔教授的观点,认为“禁止债权让与的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这区分了法律禁止债权让与和当事人约定禁止债权让与的不同范围,兼顾和平衡了财产权的流通性、意思自治、交易安全几项价值,区分了当事人的不同主观心理状态,值得我国借鉴。总结德国民法理论,并且对其作适宜的改进,笔者以为可以形成以下规则:其一,在受让人为善意时,债权让与合同有效,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于禁止转让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待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时,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不过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追究违约责任。其二,在受让人为恶意的场合,如果债务人不提出抗辩,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如果债务人提出了受让人为恶意的抗辩,主张债权让与合同无效,应当维护债务人的利益,对其主张予以支持。

并存的债务承担之探讨

按照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将债务承担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类。前者即为债务人全部移转债务的情况,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不再承担合同债务;后者即为债务人部分移转债务的情形,由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和原债务人共同成为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之履行。通常情况所指之债务承担即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在此不再赘述,我们主要探讨一下债务并存。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在以原已有效存在的债务为前提的,这时的债务仅限于原来的范围,债务参加人和债务人不会因债务承担而增加或减少原先应负之债务范围,其实此时的债务参加人和原债务人可以视为新债务人这一个主体来考虑,那就相当于没有发生债务承担,而只是在参加人和原债务人之间来重新划分债务。对于按份承担债务的情况,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为很有可能债务参加人不具备偿债的能力,债权人会因此而承担不必要之风险,根据民法之等价原理,债权人不可能同意不具备资质之第三人来履约;对于连带债务的情况下,《合同法》84条规定“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笔者认为不应适用。因为第三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加入合同关系,对于债权人来说,对他的权利保护就多了一层保障,有益无害,他可以向参加人主张,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履约,债务人并未退出债权债务关系,此为其一;如果参加人是债权人的债权人,那么在两个债务的履行期限届至之际,可以主张抵销,这样做可以方便交易、降低成本,满足当事人各方最大利益的追求,促进债权的快速流转,加速资本周转,此为其二(这也是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立法初衷);如果由“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改为“须通知债权人”,那么既可以使债权人债权得到实现,也可以减少因为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而带来的纠纷,此为其三。不过有学者认为,如若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成为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那么第三人只能作为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债务人存在。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毕竟债务并存和第三人代为履行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对于前者,债权人可以主动要求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第三人加以拒绝,那么债权人有权采取法律救济措施;而在于后者,第三人作为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则是第三人主动参加的,债权人没有理由请求第三人为履行行为,若第三人加以拒绝,债权人也无权强制其履行。前者,第三人受合同约束,第三人是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方式作出的;在于后者,第三人则不受任何法律关系约束,第三人并未事先允诺要替债务人履约。

按照《合同法》85条之规定,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应适用。产生债务的合同存在无效原因,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移转债务的不存在;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买卖合同汇编 篇27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订

买卖合同汇编 篇28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对所售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

1、甲方所售房地产是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的公有住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并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2、甲方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位于第__层共__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 。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另附。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_____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_____承担。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 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 _____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 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_____ ;4、甲乙双方其他约定:_____ 。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 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3)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4)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_____日内迁出。

(5) 该房地产没有租约。(如有租约另行约定)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约定

1、 _____;

2、 _____。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年 _月 _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年 _月 _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29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将2台南宁SC200/200施工升降机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如下:

一、设备价格、数量及金额:大写(不含税): 。

二、交付方式及付款结算: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

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承担吊车费、装车费、车辆运输费用。

3.本合同签订之日,卖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100 %,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甲方收款后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乙方自行装车查验后无异议视为合格产品。

三、其他事项:

1.甲方提供设备随机资料给乙方,买卖合同签订之日以前所涉及到事项由甲方负责承担,买卖合同签订之日以后所涉及到事项由乙方负责承担。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卖方买方各执壹份。

买卖合同汇编 篇30

甲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___小区___胡莱三国活动_____楼________号车库 ,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胡莱三国活动付清全款。

三、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胡莱三国活动。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胡莱三国活动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胡莱三国活动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胡莱三国活动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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