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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3篇

时间:2017-05-19 14:57:03

2017年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范文3篇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上级司法行政会议部署和市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四个全覆盖建设,争创普法全国先进市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创优争先,全局各项工作展开顺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学习调研引领全局

学理论,明重点。采取典型引路、集中宣讲,办班培训,内部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创建目标任务,报送创建工作情况11篇。学榜样,强队伍。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榜样、争先进、创一流”活动,成立局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全系统80余名干警赴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脱产专业培训。按选准配强的要求,启动司法所7名干部选任工作。组织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109人参加省厅职业能力培训考试。开展“公证助残月”活动,出证时间缩短一半。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全部建立。办好“司法清风”专栏,组织财经案例讲座和警示教育。今年共收到“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任务单50件,签收率、反馈率、诉求人满意率均达到100%。学为用,强调研。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组织上报省厅“创客行动”材料10篇、调研课题9项。基层就司法所办公面积、专职调解员及经费保障等积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沟通;完成市人大、市政协对普法工作视察和调研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对法治建设及普法的调研,梳理“一五”到普法资料,为研究和评估xx普法板块提供了基础素材。组织信息员培训,改革表彰办法,信息排名无锡第一。上半年各级媒体用稿54篇。申报理论研究课题6个,省级采用论文3篇,市级1篇。

二、基础建设聚焦基层

一是突出规范化。贯彻全省县级司法局实战化暨基层基础建设会议精神,下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253个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预计第三季度投入运行。先后组织了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录入骨干培训、基层法律工作者培训5批次300余人。省厅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3个100%(所有人民调解组织100%使用管理平台,组织数和人员数100%录入,纠纷数录入率达100%),彻底解决了以往月报数据与系统实际输入不一致问题。目前全市专(兼)人民调解员共2191名,人民调解组织378个,核查人民调解个案11273件,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493330元。

二是突出实战化。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每月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一季度研判信息《今年以来经济类矛盾纠纷增幅明显》,被省委《快报》采用。积极介入重大纠纷矛盾,在实战中提升能力和影响力。上半年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参与调解了顾山镇涉及金额5500万元的土地纠纷、澄江街道左右装饰装潢公司与雇佣水电工猝死纠纷、周庄一幼儿溺水死亡纠纷、虹桥实验小学保安猝死纠纷等均妥善调处。参与调解的丹芙春城小区192名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的房产纠纷,进展顺利,局党组提出的中心要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要求已初见成效。

三是突出专业化。市调处中心结合人大、政协对医患纠纷调委会的提案,加大对专业调委会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建设、环保、劳资等领域调研。今年以来,成功调解医患纠纷82起、消费纠纷7起,交通事故纠纷6529起。市领导到中心信访接待共安排22次,共接访94批683人,中心通过预访疏导群众约53批384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734次,排查纠纷4424起,受理调解纠纷9020起,成功劝阻群体性上访112批1251人次,防纠纷矛盾激化47起。中心直接接待来访群众1005批次XX余人,直接受理调处纠纷112起,指导相关专业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共9818起。

三、矫正工作管理教育双向突破

今年以来,全市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5人,解矫462人,正常死亡1人,目前在矫765人;新增刑满释放人员839人,目前我市在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3671人。

一是严格规范调查评估。全市共开展各类调查评估528件,其中审前408件,诉前17件,罪犯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21件,采信率在98%以上。

二是加大管理惩处力度。在全国“两会”期间实行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分阶段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上半年共有8名社区服刑人员受到警告处分,3人撤缓收监。走访全市250户家庭困难的两类对象,先后赴丁山等监狱延伸帮教。

三是积极探索新型教育模式。通过与社会教育机构协作,组织17名矫正官和6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学习。将以往的被动灌输式教育改变为主动交流沟通式教育,探索了体验式教育新路径。省司法厅柳厅长在《司法行政信息快报》批示:“厅办、研究室、社矫局阅研,xx社区矫正引入传统文化教育方法值得推广。 ”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质量规范年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网络、全市共挂牌成立11个社会团体、15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53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做到了一镇(街道)一站、一村(社区)一点 100%全覆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开展“XX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突破年”活动,加强对案件的实质性审查,严格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准入制度,严格案件把控,完善非诉讼案件在各个环节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诉讼率达85%以上。报送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案件7件全部获评,1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获评江苏省十大优秀案例。上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其中民事案件384件,刑事案件113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和网上咨询1916人次,“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接听758人次。

二是组织和动员法律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考评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下发了《关于规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和值班费发放的通知》,从4月份开始,为承担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值班补贴。注重开展诚信建设。3月份,局逐所逐人实地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并限期整改。4月份,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170名执业律师一次性通过省、无锡市级年度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合格率、律师称职率均达到100%。

三是大力开展“法润暨阳春风行动”活动,积极开拓法律服务领域。1-6月份,全市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2173件,涉及财产标的额4.22亿元,索回赔欠款2.29亿元。全市31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159名,担任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963家,代理诉讼事务1249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9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7500亿元,业务收费569万元,提供法律咨询983场次5120人次。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件4036件,义务解答公证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3.8万元。司法鉴定共收案457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3%。

五、普法迎检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认真做好普法总结迎检工作。4月完成对全市的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5月份,对全市15个镇街、44个单位部门分头考核,及时指导。二是研究并确立我市普法宣传的特色品牌和典型经验。认真对照考核细则,收集整理普法工作资料,制作了全面反映全市普法工作成效的普法台账22本,更新法治文化基地内容,制作了大桥法治公园展板,编制普法画册、优秀公益广告画册,完成了普法电视汇报片。三是学法考法形式多样。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下发《关于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主题活动的通知》,聘请讲师团讲师讲授宪法课,印制宣传单海报进街道楼道8000份。组织普法讲师团在全市开展宪法知识的巡回宣讲,组织开展“全民学宪网上学法知识竞赛”等普法惠民活动。开展“12348 法润千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广场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律书籍300余本、资料XX余份。突出机关单位普法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 1月10日组织全市公务人员 4553人学法考试,同比增加一千余人;2月22日 组织全市49名新提拔的市管副科职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4月份,联合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等单位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推进会暨《青春的歧途》首发赠书活动,全市96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普法导师、各镇(街道)普法联络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发放法治事故集《青春的歧途》XX多册。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打算

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要求,结合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当前的主要任务,围绕中心,优化服务,狠抓落实,争先创优,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落实年度各项工作提供坚强动力。认真学习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基层基础会议要求,把司法行政系统打造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实战整体,使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突现出来。坚持建章立制、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全系统社会形象。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让精通本职成为干警的努力方向;推进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发挥监察职能,建立依法行政检查督查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着力建优做强基层实战平台,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镇(村)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司法行政工作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力争年底“人员落实、报酬落实、工作落实”。按照“做优司法站”的思路,丰富和拓展服务渠道和形式,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着眼“做强司法所”,围绕“大型所”、“司法所基本保障规范化建设”等课题搞好调研。

三、着力推进矫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矫正管理教育的质量。规范运作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力争12名社工等事宜尽快落到实处;配强矫正安帮队伍,督促各镇(街道)按照省厅要求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和制度的落实,督促“三防”专项活动落到实处;积极研究探索社区矫正公共道德文化教育活动,践行“以文化人”思想,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各乡镇街道劳动教育基地。全面推广使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率提升到90%,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使用新型技术定位设备。利用矫正试点十周年契机,召开纪念表彰会, 筹划制作画册、开设电台专栏、拍摄专题片等宣传活动。

四、着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打造充满活力讲究诚信的法律服务团队。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增强法律工作者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深化“法润暨阳法律服务行动”,不定期开展企业回访;坚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广泛开展律师公益服务基地规范化建设活动,充实公益服务站(点)的服务内容。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有效协助处理疑难信访、涉访信访等。深化“法律援助服务为民”活动,规范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巩固全覆盖阵地,构建规范化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旁听和抽查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示范(合格)站(点)创建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

五、着力抓好普法迎检和调研布局,争创全国普法先进。扎实做好普法30年普法工作的梳理,力求把握发展规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加强法治副校长、普法导师的业务培训,指导各校根据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举办“法律下乡”、“法治对话”、“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各种送法惠农活动,切实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加强普法阵地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合作,精心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和“12·4”系列宣传活动。

六、着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面加强对工作的信息指导和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将修订出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意见,运用信息化手段获取考核数据。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对内网络,重点建设一个信息管理的数据库系统,负责处理和收集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和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的平台,打通各业务专网的数据共享和处理。对外扩展司法行政网上服务的网络平台,不断提升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指挥协调工作的能力。按照《关于基层司法所绩效评估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创新和品牌工作的意见》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依据,加强阶段性的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做到年前有部署,半年有回顾,年终有督查。

县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xx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xx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xx街道、xx街道、xx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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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局党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二是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三是以发挥工作最大效能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选人、用人与管人机制;四是以公正执法为主线,切实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五是以奖优罚劣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方案》,做强三个百分制考核办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考评机制。通过以上举措,努力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队伍建设取得全新成效2、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效。一是结合各项活动起草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深入开展“三服务”和效能建设的意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两个条例和廉政文化板报宣传。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制定并分级签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责任书。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以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支委会、全体党员会、一把手讲党课),以党建带队建,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总之,上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各项工作运转正常,上级交给的任务圆满完成。但与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彼此之间差距较大;二是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司法行政队伍的潜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个别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欠佳,信心不足,工作打不开局面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

最新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

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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