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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导游年审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17-05-07 20:47:47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和《四川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导游年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全市207名导游进行了审查,并从导游业务、扣分、接受行政处罚、游客反映以及年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其中191名导游通过202017年审,16名导游暂缓通过年审。于20xx年x月xx日圆满地完成了对全市导游的20xx年度年审工作。现将年检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确保导游服务质量

20xx年,我局有机地把导游管理工作与我市倾力打造攀枝花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工作相结合,在全市各旅行社和导游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在推行标准化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持证上岗等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我市导游服务质量,全市参审导游无一人被扣分,无一人被投诉。除此外,我们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依法进行监管。目前我市导游属于各家旅行社管理的有112名,属于导游服务公司管理的有95名。

二、强化导游培训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20xx年,我局先后举办了各类培训11期800余人次,组织完成了255人次的xx年度导游考试报名工作,对全市所有在岗导游人员进行了较系统全面地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导游人员从业素质,提升了我市导游服务质量。

对于不参加培训、不服从行业管理的导游,我们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了暂缓通过年审的处理。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导游年审工作的通知》(川旅发〔2017〕13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规范导游人员行为,提高导游人员素质和接待服务水平,我局于20xx年2月18日至2月27日,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导游年审工作。此次年审共有178名导游人员参加,全部通过年审。通过年审,有效地提高了以导游为主的旅行社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文化素养,全市导游人员队伍法纪观念得到了增强,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安排

一是专门召开局务会,对年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上,市旅游局局长李霞要求,年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严密组织,努力提高我市导游人员的整体素质。2月18日,市旅游局副局长王维同志对参加年审培训的导游进行了开训动员,向组织和参加年审的工作人员和导游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市旅游局相关科室和旅行社负责人高度重视。为认真组织开展年审工作,质量规范管理科和人教法规科把导游年审工作作为阶段性的重要工作,对年审工作进行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研究制定了开展年审工作的通知、培训方案以及年审培训通知,下发到各县(市、区)旅游局和各旅行社。各旅行社及时将年审的要求和规定通知到了每个导游人员,确保了年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采取多样形式,突出培训重点

这次年审,我们以培训一批政治思想强、业务精良、一专多能、品质高尚、素质全面的复合型优秀导游人才为目标,以导游人员服务规范及礼仪为主要内容,对全体导游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了相关拓展训练,进一步提高了导游人员综合素质。

三、加强导游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参训人员的管理。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尽可能地为参训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严格作息制度和课堂纪律,培训期间将参训人员遵章守纪情况作为年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审工作中,确保了培训人员、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

当前,导游工作已成为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导游素质的高低体现了一个地方旅游业的品牌形象和水平。为此,我们将按照国家、省旅游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导游管理力度,提高全市导游人员的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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